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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度博士后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奖励申报
申报时间: 2023-03-15 -2023-04-25 受理部门: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订阅更多
申报条件
成果应用及推广类项目申报条件。 获奖项目转化主体 应为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,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 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,项目属于国家和吉林省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范围,无知识产权纠纷等不良事宜。同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 1.获奖核心技术或成果具有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1项。 2.申报主体单位已与省内企业依托获奖技术或成果签订技 术开发/委托/服务/咨询等合同,优先奖励支持合同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成果应用及推广类项目。 成果转化类项目申报条件。 申报主体单位应为吉林省 行政区域内注册,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,项目属于国家和吉林省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范围,获奖核心技术或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,无知识产权纠纷等不良事 宜。有明确的转化方式(许可、转让、作价入股)和转化实施单位。权责明晰,同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 1.转化成果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前景,转化实施单位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。 2.申报主体单位已与省内企业依托获奖技术或成果签订专 利许可/专利转让/作价入股/等合同或协议,优先奖励支持转化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成果转化类项目。 3.实现高新技术成果、高价值发明专利和关键核心“卡脖子” 核心关键技术或成果转化,促进吉林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,引领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项目。
支持力度
博士后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奖励主要是 奖励近3年在“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”“全国揭榜领题活动”等 全国性比赛中的获奖项目,利用其核心技术或科研成果通过技术 合作、专利许可、转让、作价入股等形式与吉林省内企业完成成 果转化落地,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项目。分为成 果应用及推广类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类2类。根据实施取得的效 益情况,成果应用及推广类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; 成果转化类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。
申报材料
1.申报表格: 填报《吉林省博士后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奖金申请书》2份, A4 纸纵向双面打印,基本格式不得改动。 2.相关证明材料: 提供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及获奖项目在 省内转化的材料并取得效益的相关材料。证明材料均为PDF 扫描件格式,编制目录,装订成册。
项目来源
《关于印发<2023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>(第2批次)的通知》(吉人社联〔2023〕19号) 《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(3.0版)》的通 知(吉发〔2022〕18号)